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(含幼儿园)食堂食品安全管理,解决学生集中用餐存在的突出问题,亳州市市场监管局、教育局、卫健委日前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“学生餐”工作的通知》,“三着力一严格”常态化开展“学生餐”专项治理工作。 着力完善食堂经营管理模式。一是强调中小学校食堂要坚持“公益性”和“非营利性”原则,一般应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办自管。具备条件的中小学食堂采用自营方式供餐,不再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委托经营食堂,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委托经营合同;二是学校食堂采用配餐单位供餐的,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,建立健全引进和退出机制,并接受社会监督。 着力规范大宗食材有序配送。全市学校食堂推行食材集中采购模式。学校食堂使用的米、面、油、生鲜肉、蛋类、豆制品、调味品等大宗食品应实行公开招标、集中定点采购。签订供货协议时应明确供货商的责任和义务,签订产品质量责任书,保证食品安全。 着力健全食堂监督机制。全面推行食堂财务信息公开制度。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,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管;全面完善校内民主监督机制。建立由学校领导、学生、家长、教师代表、食堂管理人员、财务人员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,在食品采购、食堂管理、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重大事项上作决定,并定期开展学校食堂督查工作;全面落实“校长查食堂”工作机制。制度化落实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,全面贯彻落实末端发力、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要求,切实加强“一把手”对食堂工作的检查和管理。 严格落实部门职责。教育部门指导、监督学校加强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;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,全力打击违法行为;卫生健康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,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的预防和营养健康的知识教育。多部门各司其职、密切配合、多向发力,形成监管工作合力,共筑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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